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仓储物流

特别提示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中银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根据证券监督管理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以及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组织有关规定发售仓储物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仓储物流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的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

1、本基金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仓储物流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负责组织仓储物流。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对报价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剔除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仓储物流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3.277元/份仓储物流。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仓储物流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在2025年6月23日(T日,即本基金募集期首日)至2025年6月24日(L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中的每个交易日(9:00-15:00),认购资金缴款于2025年6月24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仓储物流。公众投资者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在2025年6月23日(T日)至2025年6月24日(L日,预计)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15:00认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公众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战略配售: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28,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7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应于2025年6月24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仓储物流

5、限售期安排: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网下发售的份额流通限制详见“二、(五)限售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仓储物流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九)认购费用”仓储物流

7、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仓储物流。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四)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仓储物流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售规定,并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基金份额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仓储物流

重要提示

1、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证券监督管理会证监许可〔2025〕116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仓储物流。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情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外运REIT,扩位简称为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REIT,基金代码:50809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仓储物流

2、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仓储物流。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28,000万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最终战略配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如有)确定。

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8,4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3,6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仓储物流。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如有)确定。

3、本基金发售的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6月16日(X日)完成仓储物流。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3.277元/份。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6月23日(T日)至2025年6月24日(L日),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在募集期内参与网下认购与缴款,公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仓储物流。如公众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如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发生比例配售,则遵循全程比例配售原则。

(1)网下发售

本基金网下发售的场内简称为外运REIT,扩位简称为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REIT,认购代码为508090仓储物流。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发售。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在参与网下发售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认购价格为3.277元/份,认购份额数量为询价时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仓储物流。同时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如认购份额与有效拟认购份额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配售对象认购份额进行处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参与本基金网下配售,且应当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的缴纳,由登记机构登记份额仓储物流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仓储物流

(2)公众投资者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基金份额仓储物流

场内认购是指通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登记机构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仓储物流。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上海证券账户下。

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 “五、(三)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销售网点认购基金份额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仓储物流。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场外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及代销机构认购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仓储物流。具体业务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场内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交所会员单位认购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仓储物流。具体业务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

参与本次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参与公众发售,无论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份额仓储物流。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拒绝网下投资者参与公众发售认购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证券业协会;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关联账户是指与配售对象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账户。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年金基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不受上述限制。

5、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售情况”仓储物流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仓储物流

7、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仓储物流

8、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仓储物流。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仓储物流。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2025年6月11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以下统称“规定媒介”)的《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10、本基金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仓储物流。有关本次发售的其他事宜,将在规定媒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1、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仓储物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仓储物流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或直接参与基金通等相关平台交易仓储物流。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仓储物流,包括但不限于:

(1)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特定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仓储物流。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安排有关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集中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利益冲突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基金份额解禁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重要现金流提供方风险、租约集中到期风险、空置期风险、承租人违约风险、区域仓储物流市场竞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未进行租赁登记备案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管理风险、借款及现金周转相关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投保额无法覆盖评估价值的风险、维修改造相关风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意外的风险、土地使用权限风险、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风险、部分项目土地受让经济指标未达预期风险、可供分配现金流预测风险、资产估值风险、规划风险、意外及不可抗力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区域及土地政策风险、行业政策风险、环境保护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仓储物流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仓储物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仓储物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若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仓储物流

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仓储物流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仓储物流,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售的询价期间为2025年6月16日(X日)9:00-15:00仓储物流。截至2025年6月16日(X日)15:00,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共收到1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8个配售对象的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870元/份-3.301元/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2,129,720万份。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中,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为无效报价,其余配售对象均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且不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仓储物流

剔除无效报价后,最终1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5个配售对象符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870元/份-3.301元/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2,109,440万份仓储物流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剩余报价拟认购基金份额总量为2,109,440万份,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251.12倍仓储物流

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认购价格及对应的拟认购份额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仓储物流

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为3.3010元/份,报价加权平均数为3.2896元/份仓储物流

(二)认购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为3.3010/份,加权平均数为3.2896元/份仓储物流。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上述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协商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3.277元/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仓储物流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3.277元/份,且符合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仓储物流

本次询价中,有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个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低于本次认购价格3.277元/份仓储物流

因此,本次询价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0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56个,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2,015,260万份,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的239.91倍仓储物流。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认购价格及拟认购份额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次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仓储物流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仓储物流

本基金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为28,0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二、(四)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仓储物流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8,4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仓储物流。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3,60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初始发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如有)确定。

(二)认购价格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3.277元/份仓储物流

(三)募集资金规模

按认购价格3.277元/份和4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108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仓储物流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售中,战略投资者将在2025年6月24日(L日)17:00前完成缴款,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确认战略配售发售份额是否向网下回拨仓储物流。网下发售于2025年6月24日(L日)15:00截止,公众发售于2025年6月24日(L日,预计)截止。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公众和网下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及公众发售的规模进行调整。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最终发售数量与战略配售初始发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仓储物流,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售;

2、若公众发售部分认购不足仓储物流,可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

3、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仓储物流。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70%;

4、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发布公告披露仓储物流

(五)限售期安排

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仓储物流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251.12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仓储物流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仓储物流。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战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限售期安排详见“三、(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仓储物流

(六)拟上市地点

本基金成立后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仓储物流

(七)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基金份额发售首日仓储物流,L日为募集期结束日;

2)如无特殊说明仓储物流,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影响本次发售,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售日程;

3) 如因上交所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进行录入认购信息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联系仓储物流

4)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仓储物流

(八)认购方式

1、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认购仓储物流

2、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需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参与网下发售仓储物流

3、公众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认购仓储物流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仓储物流,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 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T日至L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仓储物流

3)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申请开户时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

a.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

b.预留印鉴;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预留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e.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f.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g.个人投资者开户原则上须本人亲自仓储物流,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h.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仓储物流

机构投资者

a.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定人签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

b.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人或其授权签章);

d.《基金业务印鉴卡-机构投资者》一式三份;

e.法定人或其授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f.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g.预留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h.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i.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j.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表》;

k.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仓储物流

B.申请认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投资者

a.填妥的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d.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仓储物流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仓储物流

机构投资者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

b.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c.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d.风险揭示书(适用普通投资者);

e.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仓储物流

C.认购资金的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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